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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用工方式,在2008年施行的劳动合同法中 予以规定,自此以后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制度运行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劳务派遣成为众多公司特别是许多大型国有公司规避法律责任的途径,这与劳动合同法的本意相违。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法律本身关于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责任分担、劳务派遣中的工伤补偿待遇、同工同酬待遇、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解除等方面亦存在缺陷,给善于钻法律漏洞者以可乘之机。劳务派遣用工日渐成为劳动争议案件多发的源头,有必要加以研究。科达人力和大家介绍一下劳务派遣纠纷当事人的诉讼资格。 1.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是作为被告还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用工单位的诉讼地位既可以是被告也可以是第三人。这一规定是否当然适用于诉讼程序《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仅仅规定了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共同被告的情形,未规定其是否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劳动者只起诉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一方的情形,其未起诉的一方既可以作为被告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区别在于,追加被告存在一个管辖权异议的问题,有可能增加审理周期,所以一般先追加为第三人,在审理中也可以视情况需要变更为被告。用工单位起诉劳动者的,将派遣单位追加为第三人, 2.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当事人范围不一致如何处理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仲裁裁决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的,法院应当依法追加。但对于法院认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不是诉讼适格当事人的,则未有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劳动仲裁程序中用工单位可以和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共同申诉人,直接向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 而到了诉讼程序中,因法无明文规定用工单位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原告,如果法院认为用工单位只能依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提起民事诉讼,不能直接对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用工单位的权利就不能得到支持。实践中有些法院认为,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是纯粹的民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而用工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归根结底还是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纠纷。这也许只是一个理论探讨上的问题,事实上法院还是尊重仲裁裁决对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认定的,否则就不会出现劳务派遣三方都起诉的案件了。但在这类案件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如何列明成为一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建议司法解释对劳务派遣争议当事人诉讼资格作出进一步规定。

这两年灵活用工的热度不断攀升,发展势头可谓迅猛。 不仅被人社部多次提及,连续成为近几年两会上的热点话题,地方政府出台政策鼓励灵活用工。现在,就连税务局也开始采购灵活用工服务! 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一则成交公告显示,西安市已经采购了一项灵活用工服务。主要为保障稽查案件的正常进行,返聘了5个从事税务工作的退休人员和招募了4个实习大学生。 据人社部的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达2亿。 一方面,企业的用人需求在变化。随着我国新经济的快速发展、第三产业比重提升,以及人口红利开始下降、老龄化趋势凸显的情况下,人工成本日益提升,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灵活用工的意义,市场需求旺盛。 另一方面,社会就业观念也在转变。在互联网浪潮的影响下,越来越多年轻人的就业观念发生了改变,就业模式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年轻一代不再追求“朝九晚五”式按部就班的工作,他们越来越关注个人的工作环境、自我的感受,转而从事更加自由,灵活度较高的工作。 现在,以灵活就业为主的就业新形态,已成为扩大就业的新引擎。如互联网经济催生了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灵活的就业形式,改变了人们对于职业的传统认知,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样的就业选择。 灵活用工的出现,使得组织与个体之间的关系在新技术与新理念的双重叠加下重构,企业的组织结构也从“公司+员工”转变为“公司+平台+个体”,双方也从雇佣劳动关系变为经济合作关系。 对企业而言,通过平台将企业和人才连接起来的灵活用工服务,解决了突增的、 期的、季节性的人员需求。按结果付费,实现了企业用人不雇人,大幅降低了企业以往在人才招聘、录用、管理以及社保福利等方面的成本。 对人才而言,这种新的就业形式扩大了就业范围,打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按需劳动,多劳多得,特别是对开展副业的人来说,可以大幅提高个人实际收入。 就上述例子而言,西安市税务局通过灵活用工服务在不增加用人编制的情况下,既满足了内部的用人需求,也节约了成本。退休人员或者待业大学生通过灵活用工,也能发挥并创造自身更多的价值。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明确提出支持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广开就业门路,为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创造更多公平就业机会。就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也提出,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 未来,灵活用工不仅仅是一项促进就业的服务,而是一种就业新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