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人力外包是我们现在这种社会对于人力资源的一种平均分配向我们现在很多的中小型企业,因为对于人力分配不足,这时企业会选择把一些财务和事务性工作外包给另外的人力资源公司去做,这样企业每个月就节省了一大笔需要支付的薪资报酬,也节省了相当一部分的福利费用。 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一种提高企业人才管理效率的形式逐渐流行,而且很受企业管理层和人力资源主管欢迎。目前有很多中小型企业都是采用人力外包这种方式来解决企业的事务性工作的。相信以后采用人力资源外包的企业将会越来越多。 企业通过采用人力外包之后,实际上等于将原有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如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等)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人员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相分离,大部分人力资源管理事务都是由我们专业打理负责,从而大大减轻了企业在人员管理上的开支,提高了工作效率,省时省力省事。 人力外包服务带给企业的是经济效应的迅速增长,我们没有浪费任何的人力资源,而是让专业性的人才为我们做更多的事情,这是一种全面性效益化的增长,无论对企业还是对整个经济的情势来说,都是 的选择。

劳务派遣与服务外包、承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出台之后,很多劳务派遣公司就开始酝酿如何将劳务派遣用工变换一种形式以规避法律规定,首当其冲的就是采用服务外包或承揽的方式。因此,为了避免劳务派遣单位假借服务外包或承揽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劳务派遣处理。防止了劳务派遣的非法变种。 首先,用人单位应明晰“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遣至其他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一种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动者派出单位系“用人单位”,劳动者接收单位系“用工单位”,劳动者由用工单位实际管理。这与“劳务外包”中的由劳务单位自行管理劳动者是不同的。 其次,在“劳务外包”关系中,要尽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虽然现对“假外包、真派遣”的形式、概念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但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将业务发包给承包单位,但对从事该业务的承包单位劳动者的劳动过程直接进行管理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因此,在“劳务外包”关系中,应注意避免对承包单位派遣的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包括考勤、评估、工作成果的认定等等,更要避免直接向该等劳动者支付人工费,以避免被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 再次,如因对外包服务或产品质量控制的客观需要,而需介入到外包服务或产品生产过程,要注意此种介入实质是承包单位将对劳动者的管理控制权部分让渡给了发包单位,因此,在该情况下,应注意通过协议将这种让渡作出一定程度的限制,如仅为临时的、辅助性质的管理。否则,同样存在被认定为系“假外包、真派遣”。 综上,用人单位在选择“劳务外包”管理模式时,需谨慎对待,严格区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通过合法、规范的手段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以规避“假外包,真派遣”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