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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人力资源不足 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市场的未知性和企业生产计划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生产任务的临时性扩增,致使企业面临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的困扰,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面临这种难题,我们该如何利用人才招聘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现象?今天,小编将自己整理汇总的职业经验分享给大家: 加班加点,延长目前在职在岗员工的工作时间,以增加劳动力的供给 在生产制造型企业中,加班加点是一种非常有效快速扩大产能的方法,能够有效的解决劳动力的供需矛盾。但是在加班加点的过程中,要适当安排职工休息,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劳动报酬,降低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外部招聘,从企业外部招聘一定数量的人力资源,包括构建校企合作关系,在企业生产旺季,同学校沟通联系安排学生进行实习,快速填补劳动力缺口;招聘兼职和非全日制用工,通过中介机构和求职网站或者广告媒介,快速补充兼职、短期劳动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人力资源规划,尽早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确保在生产旺季有足够的劳动力供给。 劳务派遣,需找合适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快速填充企业人力资源需求的缺口;针对当前人力资源现状,进行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进行工作技能培训,以提升当前岗位员工的生产效率,增加产能。 对现有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进行流程优化改进,对相关技能操作进行合理的拆分,快速降低对岗位从业者的技能要求,以便快速补充相关岗位的人力资源需求。 社会人力资源供给规律:岗位要求越高,整个社会能够提供的有效供给就越少,因此,通过流程研究,使流程进行合理的分拆,使劳动者进行分工协作可以快速的完成生产任务。 业务外包,对于非主营业务的一些生产经营任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减轻企业对于劳动力的需求数量,以确保企业的经营效益。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如何有效的借助社会资源为企业服务,是企业经营管理者思考的方向,某些临时性、非主营性的业务,或者自身资源和能力的限制没办法做好的非核心工作,巧妙的使用其他企业单位提供的专业的服务,是企业发展的不错选择。 从企业内部其他劳动力富余的岗位调集人力资源,引进新设备,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数量 实行内部员工临时性工作轮换,通过在薪酬福利政策上的鼓励性政策,激发公司内部员工的流动性,增强空缺岗位的快速补给;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流程,进行综合全方位多种方式方法同时使用,以便增强企业人力资源供需矛盾的解决。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哪几大原则? 1、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