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主营: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学生就业

第6年

基本信息 更多>>
普通会员6

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时请说明来自塑胶五金网】

手机:

QQ:

联系地址:

主页:http://kedalwpq.sjwj.com

产品分类 更多>>
全部产品
毕业生安置
人力资源外包
临时工派遣
劳务外包
劳务派遣
您的位置: 首页 > 产品展示 > 产品详情
产品展示
产品名称: 韶关临时工派遣-科达欢迎来电-学生暑假工安置公司
浏览量:
价格:
供货总量:
规格:
更新日期: 2021年09月18日,有效期:180天
关键字: 劳务工外包 建筑劳务派遣 东莞劳务派遣 高校实习生就业 短期劳务派遣 业务外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即时通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信息
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劳动局备案,进行注册登记的正规、合法的企业。是专业从事企业劳务派遣、劳务输出、人力资源服务、学生就业实习安置和校企联合办学的服务机构。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东莞市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服务宗旨是“促进就业,参与竟争,创造效益,打造品牌”。公司以劳务为根基,以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己任,在全国多个地点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业务范围涉及职业介绍、劳务派遣、大中专院校实习生就业安置等多个领域,服务遍及东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域,为广东各大中小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企业员工转派遣好处有哪些?

转移派遣是指企业将现有员工转移为派遣员工的临时工派遣形式。转移派遣中,企业让现有员工或者自行招募录用的人员,改与临时工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薪酬发放、社保缴纳、档案管理等相关事务。 转移派遣服务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八个方面: 一、规避企业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或已经连续两次签订合同的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尽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但相对条件明确要苛刻严格得多。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也就完全不再存在这样的问题。 二、规避企业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可以确保员工连续工龄不间断,但一旦需要裁减员工时,只须向派遣公司退工,将大大压缩裁减人员的成本支出。 三、方便企业裁减人员避开企业减员退工需要审批的程序 现在企业减员退工都需要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和备案,特别是批量减员退工时审批权限要求较高。企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之后,裁减人员只是将员工退回派遣公司,而并非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相对方便简单而且没有外部压力。即便确实需要派遣公司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相应审批手续也是由派遣公司负责办理。 四、避免员工职业病或工伤事故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因为派遣员工是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旦派遣员工出现职业病或者工伤事故,是由派遣公司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备案。也就是说职业病与工伤事故都不属于企业报告指标,可以避免员工职业病或工伤事故给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五、用工制度双轨化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不同员工分级管理 用工制度的双轨化,可以有效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不同员工的分级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级,从而真正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和综合管理效率。 六、能有效规避日趋严格的企业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制度已经越来越严格,用工单位不及时履行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将会受到严厉处罚。而相关职能部门对临时工派遣公司管理,则相对灵活宽泛得多。完成员工转移派遣后,则能有效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 七、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弹性 企业实行员工转移派遣,也就相对减少企业自身的固定员工数量,能够有效增强企业在面对各种经营风险或者改变企业生产经营方向时,整个组织的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弹性。 八、有效提高上市公司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绩效的报表指标 大型企业或者上市公司实行部分员工转移派遣,则可因为在职员工人数相对减少,而相应提高相关生产经营绩效的报表指标,实现用更少的人创造更多效益的企业目标。

临时工公司临时工现在的生存状态怎么样?

临时工公司临时工现在的生存状态怎么样?“临时工”,一个在计划经济时代耳熟能详的词汇,一个在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的用工形态,如今却大量存在于多个行业,并引发“临时工现象”。在一些涉及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突发事件中,“临时工”往往成为的责任人。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石秀印表示,“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许多用工单位把过去纯粹意义上的“临时工”转变为“临时工派遣人员”。临时工派遣人员在不少领域成为临时工的新形态。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临时工派遣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但是,记者了解到,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越来越多地使用临时工派遣人员。在一些窗口行业,柜台人员大多数都是派遣工。在许多岗位上,既有在编的正式工,也有劳动派遣人员,干完全一样的活儿,混合使用。一项统计显示,全国临时工派遣用工总量已达6000万人。 其中大量劳动派遣人员已经长期在固定的用人单位中的主营业务岗位上服务,但和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协议。这些派遣人员在用人单位虽然有可能会一干三年五年甚至更长时间,但在用人单位内部的地位、福利、保障水平与过去的临时工差不多,而且一旦出现纠纷或者有新的人想来干,会被随时裁掉,完全没有法律方面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可以说成为“长期固定临时工”。 “这些类似于临时工的派遣工处境十分尴尬。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普遍,无法享有正式工才享有的培训、晋升甚至荣誉,还随时面临解聘,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石秀印说,临时工派遣将传统的劳动关系分割开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有劳动没关系”,不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根据调查,临时工派遣即使在同一个用工单位长期服务,也不可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石秀印介绍说,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希望能实现用工效益的大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等其他成本。一家已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告诉记者,每增加一个编制内的人员,一年就要多支付10万元左右的用工成本;而雇用临时工派遣,只需支付三四万元的用工成本。 为啥会有这么多的临时工?既有客观需要,也有用人单位为逃避本应支付的用工成本、减少麻烦,迫使本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成为临时工。

首页
电话
留言
联系

X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您有什么事儿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