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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的特性
劳务外包属于服务行业,具有服务行业的通性特点: 1、无形性:劳务外包服务是一种行动,我们无法像感觉实物商品那样来看到、感觉或触摸到这种行动。 2、异质性:劳务外包服务由于是人表现出来的一系列行动,那么就没有两种服务会完全一致。不同的公司、同一家公司不同的员工、同一个员工不同的时间都会提供出不同的服务,而且同样的服务在不同的服务对象眼中都有不同的感受。 3、生产与消费的同步性:劳务外包服务不同于实物商品,先生产后销售和消费,人力资源服务生产的过程中也是客户的消费过程,即使客户和服务人员在过程中没有接触。我们在给服务对象提供入离职手续服务或社会保险管理的时候,或者客户打电话向服务商电话咨询的时候,都是 4、易逝性:营销战略人力资源服务不能被储存、转售或退回,“瞬间”发生后就需要重新来生产。我们无法想象客户打电话咨询了半个小时后觉的不满意,然后将半个小时返还给服务提供商,从而重新使用或出售。生产与消费的“瞬间”同时发生。 新特性 虽然劳务外包业务在中国产生的时间短,规模不大,甚至名称尚不规范。但经过十来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了发展速度迅猛、专业化服务机构初露端倪、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出现全国网点布局优势四大特点。 上世纪90年代末劳务外包业务从日本、欧美进入中国,现已出现了一些规模大、专业水平高、市场化程度强的企业。业务发展的情况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出现,为企业改革、经营提供了全新的人力资源服务方式,能减少事务性工作、获得专业化的服务,能有效地降低企业人力成本、化解用人风险。因为用人企业与员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劳动纠纷。此外,采用人才派遣这种新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企业可根据市场状况适时调整员工的规模,避免了用工引起的劳资纠纷,减少或避免用人风险。

劳务承包的三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 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第二种形式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第三种形式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 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 种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 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在第二种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在第三种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 于分包人地位。可见 、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 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