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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劳务派遣解析面试成功5大法宝
1、自我介绍不超2分钟“请你自我介绍一下”这道题90%以上的用人单位都会问,面试者事先 以文字的形式写好背熟。其实面试者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已掌握,考这道题的目的是考核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能力、以及诚信度。所以,面试者在自我介绍的内容要与个人简历相一致,表述方式上尽量采用口语化,注意内容简洁,切中要害,不谈无关、无用的内容,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自我介绍不能超过2分钟, 把握在1分钟左右。 2、强调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谈谈你的家庭情况”此类问题70%的用人单位都会涉及,面试者应简单地介绍家人,一般只需介绍父母,如果亲属和应聘的行业有关系的也可介绍。回答时注意强调温馨和睦的家庭氛围,父母对自己教育方面的重视,各位家庭成员的良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和自己对家庭的责任感。 3、用乐群性爱好点缀形象“谈谈你的业余爱好”是合资企业、民企乐于问这道题,因为企业主要想通过此题了解面试者的性格是否开朗,是否具有团队精神。所以面试者千万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也不要说自己有那些庸俗的、令人感觉不好的爱好。谈爱好时 不要说自己 于读书、听音乐、上网等一个人做的事,这样可能会令面试官怀疑应聘者性格孤僻, 能有一些如篮球、羽毛球等,在户外和大家一起做的业余爱好来“点缀”自己的形象,突出面视者的乐群性和协作能力。 4、不忘本令考官难忘“你 崇拜谁?”是近两年用人单位爱考的一道题。面试者回答时,不宜说自己谁都不崇拜,或者说崇拜自己,也 不要说崇拜一个虚幻的、或者不知名的人,更不能崇拜一个明显具有负面形象的人。前一段时间有个劳务公司招聘中,有个面试者就说自己崇拜某一男性明星,而那个男星正在涉嫌吸毒的负面影响,当时就被pass掉了。面试者所崇拜的人 与自己所应聘的工作能“搭”上关系,说明自己所崇拜的人的哪些品质、哪些思想感染着自己、鼓舞着自己。 5、座右铭与应聘行业相关,通过提问座右铭用人单位就可以判断面试者是否具有发展前途。面试者不要说那些易引起不好联想的座右铭,也不应说那些太抽象的座右铭,更不宜说太长的座右铭。座右铭 能反映出自己某种 品质,或者和本专业、本行业相关的一句话,比如“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根本区别是什么?
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人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人的非核心业务。实务中不少承揽合同、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这个条款让劳务外包的发包人很紧张,深恐其使用的劳务外包一不小心被认定为劳务派遣。于是,如何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如何沥青二者之间的界限就显得尤为重要。昭明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及实务,总结了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六大区别,具体如下: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劳务派遣则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对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真外包”,发包人必须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 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经营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6.会计处理不同。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人的工资总额;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