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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经营服务有哪几大原则?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经营服务有哪几大原则? 1、雇员租赁 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人力资源外包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人力资源外包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人力资源外包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人力资源外包,也不适宜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人力资源外包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是我们常见的两种用工方式,主要都是帮助企业减少人力成本和降低劳动风险。企业在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时,总是弄不清什么是人力资源外包,什么是人力资源外包。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是什么?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都是科达服务项目,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效、专业的服务。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之一: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概念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人力资源外包。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之二: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的法律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 人力资源外包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之三: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 发包企业对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人力资源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这是两者 主要的区别。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之四: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人力资源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人力资源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 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之五: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服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人力资源外包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关于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大概就是以上五点,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科达哦。另外,企业如果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人事外包、社保代缴需求等,都可以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