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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方式的优势有哪些?
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为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在2008年1月1日伴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许多用人单位为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纷纷选择与劳务公司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将单位的大部分员工变成人力资源外包。那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方式的优势有哪些? (1)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可能会降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使用成本,主要包括招聘成本、培训成本,同时还可能会降低薪酬福利成本以及与工资总额相关联的税费成本。 (2)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可能会使用人单位摆脱日常人事管理的繁琐工作。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方式可能会免去用工单位的招聘、入职、离职、签订与解除劳动合同、各项社会保险的缴纳、中断、转移及其他日常人事管理等事项。因为,这些事项都可以由派遣单位来完成,从而可以将用工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将精力集中投入到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上来。 (3)人力资源外包可以降低用工单位用人风险。比如,用工单位可以以此来精心筛选未来的正职员工,可以避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降低裁员风险,还可能减免经济补偿金的给付。用工单位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员工,同时享用高效优质的专业化服务,降低了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的几率。 (4)人力资源外包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能够适应用人单位建立弹性用工机制的需要。《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长期化的强化以及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灵活的用工机制受到法律的压缩。人力资源外包则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的社会化配置和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一种“即时需要即时租用”的弹性用工机制,更好地解决阶段性、临时性或特殊项目对人才的需求。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随时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人才储备库中挑选人才或将派遣员工退回或将符合自身需要的派遣员工正式调入,使人才能进能出、合理流动,从而大幅度提高对市场的响应速度,加强对人力成本的有效控制,既可以保证合理合法用工,又可以达到员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目的。

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经营服务有哪几大原则?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英文是LaborDispatching,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经营服务有哪几大原则? 1、雇员租赁 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人力资源外包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人力资源外包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人力资源外包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人力资源外包,也不适宜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却表示,虽然人力资源外包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