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为什么不能超过10%
随着人力资源外包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外包的各种法规也相继而出,其中就有一条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比例的问题。《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力资源外包用工的数量,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这里的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之和。计算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那么,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为什么不能超过10%? 不超过10%是什么意思 10%主要是说在辅助性的岗位上不得超过10%,之前新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人力资源外包,但是并没有一个数量的限定,现在已经非常明确了,说在辅助性的岗位上这个数量也不能超过10%。因为我们也在采访当中发现以前许多单位它这个人力资源外包的员工达到用工数量的60%或者是70%,这显然是不允许的,不过这个数量也有例外,比如说像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联合国系统组织代表机构、外国新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等这些他们使用人力资源外包的话,是不受10%限制的。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超过10%的影响 人力资源外包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力资源外包用工超过10%具体有以下影响,停止招收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及时调整用工方案,等比例降至10%以下之后,再招收。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人力资源外包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用工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罚款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超比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计算。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有很多城市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应当将超比例调整用工方案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解决的用工难题有哪些?
企业的用工难题一直都是存在的,并且很多企业是迟迟没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不过随着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出现,解决了企业用工上不少的难题。 人力资源外包则将企业大量用人计划全部“承包”,甚至连员工培训、管理、工资发放、入离职管理等环节一并交由供应商。在这种服务模式下,当企业有临时性、大批量的用人需求时,可以很快地满足需求。 据了解人力资源外包对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方面的作用非常明显,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时效性:人力外包模式借助人力资源解决方案供应商在专业领域的行业经验,可以快速地安排合适的人才上岗。 可控性:用人单位如果对外包提供的人才不满意,可以随时要求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更换外包的人才,从而实现对工作结果的高度可控性。 灵活性:外包工不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人力资源外包签订的,用人单位发生任何资金、人员、流程上的变化,需要暂停、终止执行中的项目的,可以灵活地调整业务,而无劳动风险等后顾之忧。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让企业点对点传达紧急需求,节省企业的沟通成本及时间,让企业彻底享受无忧人才外包服务,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