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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纠纷存在的问题与解决思路
一、人力资源外包纠纷存在的问题 1、同工同酬难。派遣工呈现出用工短期化的现象,派遣工中的大量农民工以自行辞职的方式放弃了领取经济补偿金以及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利益,这暴露了用工单位实行的“体制内外有别”对人力资源外包市场造成的冲击。被派遣劳动者难以同用工单位劳动者一样享受包括各种保险、绩效奖金以及正常的工资调整等在内的同等待遇,且差距巨大。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举证不足往往成为被法院驳回其同工同酬诉求的主要理由。人力资源外包中同工不同酬的争议,较之其他劳动争议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派遣工因信息不对称状态更为严重而举证能力特别弱小。 2、工伤保险赔付难。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协议既无被派遣劳动者参与,又无相关部门监督,易发生以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换取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利益的行为。一旦涉及劳动报酬支付、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缴纳等纠纷,用工单位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相互推脱,甚至撇开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协商,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维护权益比较困难。尤其是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是直接向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主张还是向用工单位主张,亦或同时向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主张承担连带责任,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 3、对于名为人力资源外包、承揽实为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形式判断困难。实务中,不当派遣现象大量存在。一方面,用工单位进行逆向派遣,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用人责任转嫁到派遣单位头上;另一方面,大量并不具有人力资源外包经营资格的机构以非派遣形式从事派遣业务,如以人力咨询、人事外包、人才市场服务等名称注册的公司,与用工单位形成事实上派遣,规避人力资源外包法律法规。这给法院审查人力资源外包的性质带来了困难。 4、当事人诉讼资格有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可以作为共同当事人,但在诉讼程序中用工单位是否有当事人诉讼资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5、人力资源外包关系的解除方面法律适用有分歧。用工单位退回人力资源外包的条件、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人力资源外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条件以及派遣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规定得并不明确,导致审判实践的认定标准不一。

企业应该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考核管理
目前有些企业会选择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进行合作,因为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企业用工成本,还能让企业提高工作效率。但毕竟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派遣过来的员工,企业也是需要做好相应的考核及管理,那么,企业应该如何做好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考核管理呢? 一、完善派遣协议内容是加强人力资源外包员工考核管理的基础 人力资源外包协议是维护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可靠凭证,是合作成功的必要条件,因此协议条款必须全面、明确、清晰,不能有模棱两可的描述和各种错误,对双方权利、义务、责任等等应进行明确的规定。无论是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还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和人力资源外包,抑或是用工企业和人力资源外包,均应当订立书面化的合同或协议。 二、制订灵活有效的管理制度,实现管理效益的 大化 1、用工企业要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人力资源外包的管理。用工企业在实际管理和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的调整,这种调整是人力资源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之间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还是实质“变更”,此时就需要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在其中进行协调。 2、企业要和人力资源外包进行信息的有效沟通。企业必须要与人力资源外包就企业文化、信息、策略进行合理有效的沟通,让人力资源外包清楚地认识到人力资源外包不仅是为企业利益着想,也是为员工的利益考虑的,是一种真正多赢的、有效的方式,进而推动人力资源外包作的顺利进行。 3、对人力资源外包实施考评和奖惩。关于如何对人力资源外包实施考评和奖惩,一直是人力资源外包管理实务中用工企业特别关注的问题,由于用工企业并非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所以不能直接对人力资源外包进行考评和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