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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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劳务派遣中的六点主要问题
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 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 三是社会保险不参加。有的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用人形式,逃避社会保险义务,而劳务型公司又不为劳务人员办理参保手续,不缴纳社保费,或者是让劳务人员自己承担缴纳全部的社保费。 四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劳务人员在用人单位往往成为另类,从事的是苦、脏、累、重的工作,报酬待遇低,不享受用人单位的奖金和福利等。 五是工作时间不规范。被派遣的劳务人员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这本属正常,但有的用人单位对劳务人员任意安排加班加点,工作时间大大超过国家规定,并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还把违章责任推卸给劳务型企业。劳务型企业为与用人单位维持劳务派遣关系,不敢帮劳务人员维权。 六是员工结构不合理。一些经济欠发地区的劳务型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大量向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企业派遣“低价”劳务人员,造成这些企业用人结构出现正式员工少、劳务人员多的不正常现象。有的企业甚至整条生产线包给外地劳务型公司,再由劳务型公司招收劳务人员,采取“外包内做”形式。 以上这些问题,对劳动力市场秩序、社会保险和劳动者权益都产生不利的影响。 为保障劳务型公司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作用,控制和消除其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劳务公司及其劳务派遣行为,以及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行为进行规范。

我国正规劳务派遣发展过程中的启示
(一)充分明确派遣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正规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主体三方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我国劳务派遣发展的浪潮来看,明确三方关系的责任和权利是十分必要的。在劳务派遣规定中 关键的就是合理分配好雇主的责任,充分明确劳务派遣公司的责任和用工单位的责任。派遣单位应当承担起雇佣劳动人员的雇主的责任,例如:进行工资、社会福利、保险等发放和保障。另外,作为派遣人员的机构,又介于用工单位和劳务人员的中间,就需要制定好相应的劳动合同,制定出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终止等等。除了劳务派遣机构,用工单位也需要承担雇主责任,用工单位主要承担与使用劳动力相关的雇主责任,例如:用工时长、工伤待遇、职业技能培训等,通过雇主责任的形式避免用工单位工伤赔偿现象产生时逃避责任。但在法律实践中,正规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会存在连带责任的时候,这就需要做好清晰的规定和明确其责任,以便更好的保障劳务人员的权益。 (二)加强劳动保障监督从劳务派遣发展的三个浪潮来看,要充分实现劳动派遣业务的有效运转,除了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制度外,还应该充分结合相应的政府监察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但目前我国劳务派遣监察机构的设置在很大程度上还不够完善,监察力度还不能满足现有的状态,这就需要设立专门的劳务派遣监察小组,增加执法监督人员的执勤范围和进一步提高执法的能力,在监督管理中采用合理有力的方式进行。另外,可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其用工时长、社会保障、工资待遇等情况,以便更好的纠正企业乱用员工,违法用工的不良现象的产生。针对出现违法的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保护好被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充分明确劳务派遣的范围从第三波浪潮中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我们知道劳务派遣是一种企业用工的基本形式,可以说它既是一种缓解社会就业问题的形式,也是一种就业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