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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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正规劳务派遣有哪些方式
员工完全派遣 助您全面降低使用风险:就是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外包给劳务派派公司。双方签订正规劳务派遣协议、或专业劳务承包协议,由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承担这部分派遣员工整套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工作,并承担所有的人事风险责任。 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派派公司,由劳务派派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只需向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员工派遣金和服务费,与所租用的员工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这样可助用人单位有效实现员工岗位调整,或跨地区调动,从而有效规避员工劳动合同变更风险。就是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正规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派公司与这些被裁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从劳务派遣公司返租这些员工作为劳务工使用,用人单位向正规劳务派遣公司支付派遣员工劳务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人员支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从而可帮助用人单位大大降低人工成本和管理成本。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东莞科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因此自然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 雇员租赁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劳务派遣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劳务派遣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劳务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劳务派遣,也不适宜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劳务派遣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 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