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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派遣服务原则有哪些?
人力资源外包,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劳动派遣的显着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人力资源外包也有叫做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那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派遣服务原则有哪些? 1、雇员租赁 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人力资源外包经营活动的法律关系和业务特征。“租赁”一词却能概括人力资源外包所有业务特征,并合理解读人力资源外包复杂的三方法律关系。 租赁与雇佣一样更适用于解释劳动力与工作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以生产线承包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外包合作,因为不存在租赁关系而并非人力资源外包,也不适宜签订人力资源外包合同。 2、同工同酬 现行法律制度规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但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确表示,虽然人力资源外包职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但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会保险。 同工同酬可以简单地理解为,相同岗位、相同等级的员工,应该执行同等工资待遇标准。但这样就容易被异化为,用工单位应对同工同酬的一种对策。 3、拒绝垫付 现行法律制度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三方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应当实际承担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这就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不垫付原则的法律基础,也就是说派遣公司不为用工单位垫付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 一旦派遣公司不能坚持原则,为用工单位垫付上述费用,也就意味着无形中极大地增加自身的经营风险。 4、受益归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派遣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谁用工,谁受益”是一种普通常识,“谁受益,谁担责”则是利益义务对等的基本原则。派遣员工一旦出现工伤事故,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不足部分则应由真正用工受益方即用工单位负责承担。

企业需要为短期派遣工缴纳社保吗?
随着企业对于短期人力资源外包的应用越来越多,使用短期人力资源外包过程中的问题也显现出来。我们都知道员工去到企业上班都是需要缴纳社保的,但是许多企业不知道短期人力资源外包需不需要缴纳社保,相信这也是大多数人都比较关心的,那企业需要为短期派遣工缴纳社保吗?我们一起看看以下的内容就知道了。 “临时工人”的含义是指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的短期、非全时的、亦或者是短期合同工种。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所针对的是人力资源外包,它是指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签订合同,由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雇主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 《劳工法》第36条规定,国家对劳动者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标准。 目前还不存在临时工这一概念,也不存在临时工与正式工人的区分,只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区分,除了非全日制工不需缴纳社会保险外,其他工种的用人单位都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保证享受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待遇,所以短期人力资源外包是需要交纳社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