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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外包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企业日常的用工方式有很多种,由HR来完成员工的人事事务,或选择人力资源外包,人事代理,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岗位外包等方式来解决用工,那岗位外包是什么?有什么作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岗位外包服务,是企事业单位将某个岗位的所有人力资源工作完全外包给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比如科达人力),如员工的招聘、培训、在职管理、离职管理、离职人员的补充、员工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员工绩效管理等人力资源全流程业务外包给专业的岗位外包服务供应商。 岗位外包的作用有哪些 1、岗位流程外包降低企业管理成本。 用人单位无需为外包的岗位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对外包工进行管理,由岗位外包机构的相关项目对接团队完全承担这一任务,为用人单位节约了管理成本。 2、降低人力资源流程管理费用支出。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的发展而定,更加灵活地调整岗位外包工的工资标准,更可依据业务需要随时增减员,这样做就能为企业节省:招聘广告费、退休资遣费、用错人成本等。用工成本比正式员工的支出要大大降低。 3、通过外包有效的规避劳动纠纷。 岗位流程外包工只与外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之间完全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这样,作为用工单位,有效规避了与外包工的人事(劳动)纠纷。同时,由于有了岗位外包公司的加入,就能有效化解人事(劳动)纠纷。 4、通过岗位流程外包有助于分散用人风险。 因用人单位采用岗位外包用人制,所用人才可进可退、能上能下,其机制十分灵活,大大降低和分解用人风险。

人力资源外包新规让临时工不再廉价
同工不同酬、不买社会保险,这些都是经常出现在“临时工”身上的问题。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暂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规定,从保险福利待遇上体现了同工同酬的要求。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同工同酬让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成本上升,企业无法再通过此途径节约成本。此外,企业还需支付给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管理费,即人们通常说的中介费。这样计算下来,人力资源外包成本比直接招聘员工还高,企业自然就不会再选择这一方式。 有媒体报道,目前在东莞等地,已经出现了受制于新规,很多企业减少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用量的情况。而这样的现实效果,正印证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适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暂未明确 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经营人力资源外包业务,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暂行规定》。 此外,《暂行规定》还明确,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市人社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条规定针对的就是“假外包、真派遣”情形的处理。 该人士还介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问题将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逐步加以妥善解决,此次规定暂时没有明确。下一步,将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逐步予以规范。 岗位限制 辅助性岗位要经民主程序讨论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暂行规定》还对“辅助性”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并在单位内公示。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表示,这大大遏制了之前辅助性岗位因缺少认定程序和标准而被用工单位所滥用的趋势。 不过,也有个别情况例外。《暂行规定》中明确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等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以及船员用人单位以人力资源外包形式使用国际远洋海员的,不受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和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比例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