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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劳务主管、经营主管、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2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 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务队签订几份劳务合同。 (3) 变更、增加项目,由项目经理、劳务队协商后,报分公司经理确定单价,三方签字生效。 (4)劳务合同中应注明施工队伍所设置的五大员,即: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 (5)在施工中需劳务作业队自行租赁周转材料及购买材料的,应与劳务队签订采购或租赁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时由发包人租赁或采购。 (6)合同中应注明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以及遇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计算规则,单价等细则。 (7)合同中应注明现场清理、物品码放、清扫现场及生活区等文明施工费用的承担方; (8)合同中应注明分包方必须保证其按时向工人发放工资,按月向总包方提供有其施工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如分包方不能提供或发现分包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总包方可不经分包方同意直接向其工人发放工资,并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冒领工资、虚报工日”等情况,责任由分包方自负。 (9)劳务合同签订后须在7日内到地方建委招标办进行备案注册,同时备案的所有材料提交公司经营管理部进行存档(含人员备案及项目备案证书)。各单位留存复印件并按备案情况及时核实。

正规劳务派遣公司为您解析岗位外包非劳务派遣 处理纠纷适用合同法
某产品制造公司因专业人员缺乏,每月的核算、年终的决算都外包给了某会计师事务所,由事务所派会计李某完成。前不久,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时受伤,他要求事务所承担责任未果后,又要求该公司按劳务派遣的规定承担责任。那么,该公司是否应按劳务派遣的规定,支付李某相关待遇呢? 评析:岗位外包是一种经营模式,本质上属于劳务外包,即企业动态地配置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不是《劳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劳务派遣。在劳务外包中,外包企业从发包方获得项目及承包费用,赚取利润并为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发包方没有关系。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职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本质区别。在劳务外包模式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适用的是《合同法》,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合同的约定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职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而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也即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力”。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