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惠州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如何避免?
惠州人力资源公司人力资源外包风险如何避免?人力资源外包(HumanResourcesOutsourcing,简称HRO),是将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职能对外承包给专业机构操作的管理策略。旨在有效地提高效率,并使外包职能的运作更加专业化。在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常将非战略性的部分职能用于外包。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的发展,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外包策略的运用日益频繁。 (一)在企业生命周期指导下进行外包选择 企业按发展阶段可分为创业期、发展期、稳定期、衰退期,不同阶段风险不同,着重处理的业务也有很大差异。 1.创业期:企业规模小,业务不多,前景不明晰,企业文化尚未形成,此时正是管理者与员工建立良好关系,为企业发展共同奋斗时期,同时企业资金有限,不能对外包商有效评估,对外包风险认识不足,不宜外包。 2.发展期:企业规模扩大,业务增多,人力资源需求增加,这时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部分业务外包,如招聘员工、社会保障代理等,有助于将更多精力放在核心业务上促进企业发展。 3.稳定期:企业发展趋于稳定,规模和业务平稳增加,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战略性越来越强。此时企业能得到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将人力资源行政事务外包可节约成本与精力,提升企业管理能力,为企业获得更多利润。 4.衰退期:由于技术落后缺乏创新,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竞争力减弱,人力资源活动应由本企业完成,拉近企业与员工关系,使员工考虑到企业文化等因素增加忠诚度。 (二)加强员工培训 引入外包可能使员工不适应,因此,引入外包前,应对员工开展人力资源外包相关培训,让员工理解外包意义,使其从内心接受外包,如:企业可设置宣传栏或以小资料形式发给员工自行学习,同时聘请专业咨询师为员工开展外包知识培训。 外包过程中,应积极跟踪员工满意度,加强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人才流失。外包结束后,向员工征集意见,提高员工参与度,为下次外包业务顺利进行打好基础。 (三)选择专业外包商 选择外包商时不能只考虑成本而忽略外包商能力,好的做法是选择成本与效益双重优的外包商。首先,企业应做好外包商背景调查,选择专业化、信誉高的外包商,做好成本与效益比分析。其次,了解外包商文化理念。与外包商进行文化沟通,使文化融合与企业发展一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选出适合的外包商。 (四)熟悉相关法规 我国尚无一项保护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法规,主要依据法律有《劳动法》《民法通则》《技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零星条文,企业应及时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将本企业核心技术和关键信息加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与外包商签订保密合同,并在协议中明确企业秘密范围及相互间权利与义务,同时对外包商中熟悉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等作出规定,避免离职人员导致信息泄露时外包商推卸责任。为更好完成此项措施,人力资源部应在签订合约时由本公司律师顾问对合约内容进行审核。 (五)加强对外包商监督 人力资源外包后并不意味着人力资源部可以放手不管。人力资源部作为外包活动重要的部门,应对外包商行为全程监督。 1、定期对外包商的工作评估,了解外包商任务完成情况,衡量与既定目标发展方向是否一致。 2、对员工在外包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建议与外包商沟通,同时对外包商遇到的问题给予解答帮助。 3、为避免机密信息泄露,人力资源部应与各部门协作建立文件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机制。 4、了解外包商运营状况,防止外包商破产、解散等造成企业损失并做好预警措施。

东莞临时工的优点和好处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东莞临时工制的一个显著特征。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 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 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教授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人力资源外包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签订一份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然后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人力资源外包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第二,"你用人,我管人"是东莞临时工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东莞临时工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东莞临时工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 第三,东莞临时工机构"一手托两家",更有利于劳务供需双方的双向选择和有关各方责权利的保障,这是东莞临时工制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好处,也是这种用人模式独特的机制。 国内各地人力资源外包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目前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人力资源外包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首先,有资格进行人力资源外包的机构.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机构。作为人力资源外包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另一方面,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是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