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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如何进行工伤认定
人力资源外包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被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的,会面临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当由谁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手续。《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十条 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中工伤认定主体,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同时,该条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明确人力资源外包员工工伤认定责任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新实施的《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明确了用工单位、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在工伤认定以及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各自的义务。根据第十条的规定: 1、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作为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用工单位则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中,用工单位则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相关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此过程中,作为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则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2、确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是工伤保险责任的承责主体 《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十条不但明确工伤认定主体,保障工伤认定工作顺利进行,还对工伤保险责任的归属进行了规定。根据该条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的补偿办法不能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主张工伤补偿的权利。

企业应该如何管理好外包派遣工?
外包派遣不仅可以为企业带来用工方面的便利,同时可以让广大待业者获得较多的就业岗位,现在许多企业会选择使用外包派遣这种用工形式。只要是用工就需要对员工进行管理,外包派遣工也不例外,但是大多多数企业对于外包派遣工的管理不是特别了解。那么,企业应该如何管理好外包派遣工? 企业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层面都要关怀外包派遣工,在此过程中渐渐提升这些外包派遣工对企业自身的信任,让外包派遣工感受企业的人情味。企业要时常和外包派遣工进行沟通,从外包派遣工的口中得知其对企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这些外包派遣工的责任感。 企业可以提升外包派遣工的交通补助和用餐补助的费用上限,以便使这些外包派遣工能够真正享受到企业带来的福利,使外包派遣工能够获得对企业的归属感,从而间接提升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工作成就。 要建立企业对处于不同工作水平的外包派遣工能有针对性且完善的激励机制。企业要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加强合作,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了解外包派遣工的真正水平,并且结合实际的工作业绩提升外包派遣工的薪酬。要为 的外包派遣工提供物质激励或是精神激励,提升这些劳务工的工作热情。 尽管企业对待外包派遣工和在职员工有一定的差异,但是这种差异只能表现在薪资发放方面,毕竟一个是由企业直接发放薪资一个是由派遣公司发放薪资。企业可以在其他层面要对两者同等看待,需要缩小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