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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什么要选择外包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外包?
业务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2019-12-0910:29:58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我国企业面临的国内外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巩固并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把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相关性较小的业务外包出去,便成为今后企业内部改革的方向,由于利益的驱动和外部政策环境的改善,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将是企业改革的大势所趋。现在,业务外包已不仅仅局限于传统制造业的外包活动,它的范围不断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连传统上被当作与组织不可分离的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也开始被外包。 人力资源管理外包是促进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从事务性工作走向战略性规划的转变。企业通过将其部分事务性工作外包出去,让人力资源部的员工从繁重的、低层次、重复性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比较重要的战略性工作,如企业人力资源的长期规划、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使企业留下自己 擅长的核心业务,从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有效控制和降低运营成本,实现 的高效运作和服务。 通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外包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收益,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基本上可以分为作业性管理工作和战略性管理工作两方面。前者主要包括选拔招聘、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行政性和总务性的工作,后者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政策的制定、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组织发展规划等具有相当前瞻性的工作。企业要想提升核心竞争力,必须从繁琐的事务性管理工作中解脱出来,把精力集中在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规划职能上,进而才能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2.可以降低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提高经营绩效 企业经营的目标是尽可能地以 小的成本获取 大的利润,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外包业务,企业不用再花费较大精力维护先进繁杂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避免了企业内部过高的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另外,企业从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那里获取人力资源方面的信息和高质量的服务,远比企业自身拥有庞大繁杂的人事管理队伍更能节约成本。因此,经营成本会全面下降,经营绩效就相对提高。 3.有利于留住 员工 核心员工对于企业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核心员工的满意度问题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如何留住核心员工是企业发展所面临的 大挑战。 的外包公司通常拥有人力资源管理各方面的专家,这些外部工作者了解员工的需求,能够提高员工的综合满意度,员工流失率就会下降。 4.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当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无力、不擅长或不便开展某方面业务时,将任务外包给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顾问人员无疑是 的选择。专业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清晰的工作说明书和岗位规范,将员工考核记录及时归档,管理员工进出记录,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5.可以满足企业流程重组的需要 企业间的合并与收购,是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避免的现象。当两个企业合并重组开始时,很多信息是不可透漏给对方的,需要第三方来做资料的收集,并提供专业意见。在此过程中,双方员工的薪酬、福利等整合工作会很复杂,若托付给专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来做,就相对容易得多,也易于为各方所接受。 外包是有选择性的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业务越来越外包化,但也不是全无选择性的,还是有许多因素需要考虑。 从HR管理的五大块(人员的聘用、培训与发展、薪酬福利、企业架构及岗位设置)来看,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 多,也 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事务性工作也可外包;企业需求的高层人员,如部门经理等招聘物色工作外包给猎头公司……把这些职能有层次地包出去做,在一定程度上可减轻HR部门的运作费用,而且可以保证在短时间内、以更广的渠道找到合适的人才。但是,把一些职能,诸如薪酬管理外包出去是完全不可想象的。薪酬管理属于商业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必将对企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 目前,我国尚无相应的、完善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猎头及其它外包行业的运作,所以,这种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企业采用HR管理外包之前,必须先界定清楚,某一职能是否真的适宜外包。通常安全性是首要考虑,若这些职能的外包是必然趋势的话,承包HR管理工作的行业对于将要经手的 敏感性的资料,必须费尽唇舌说服客户,让他们相信其服务是可靠的,勿庸置疑的。 外包之下,人力资源工作者何去何从? 企业要把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出去,决不是仅仅为了减轻人力资源工作者的负担。若真是这样,当完全实现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时候,也是人力资源工作者失业的时候了。对于会选择人力资源管理外包的企业来说,一般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知名度,企业必须为此付出相当的外包成本。企业的目的是尽可能的以 小的成本追求 大的利润。若企业选择的外包成本比保留一个人力资源部还高,那么企业就 不会把人力资源管理业务都外包出去。因此,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外包的选择,企业会把一些重复的、繁琐的、事务性的工作、不涉及企业秘密的技能性培训工作、高层次人才招聘的物色工作、社会福利管理等工作外包给专业机构,而对其它一些涉及公司机密的职能依然会由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部门管理,所以,不存在“人力资源工作者将失业”这一可能。据国内外有关调查显示,大部分人力资源经理对于人力资源管理部分外包持肯定态度,并认为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职能变化也是必然趋势,即从日常繁琐的工作中逐步解脱出来,集中致力于企业更高层次的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事实上,外包会给人力资源经理们带来更宽广的思考空间,使其从事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战略性工作。这也正是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中战略地位的真正体现。 当然,在国内企业的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已趋向成熟,人力资源管理外包已俨然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能转变的方向,国内条件成熟的企业不妨在这一崭新的领域作一番尝试。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关系本质是什么?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关系本质是什么?我国《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人力资源外包往往被认为是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对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服务的行为,用工单位仅和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存在民事合同关系,与被派遣劳动者无任何关系,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实际上,人力资源外包的特殊之处在于,被派遣劳动者要完成派遣工作,必须在用工单位的组织内,由用工单位分派任务和监督指挥,其工作是用工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指挥命令”则是劳动关系“从属性”的根本标志。 这也是导致人们争论“谁是被派遣劳动者雇主”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人力资源外包中,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提供的不是劳动服务行为,而是将自己的员工有偿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让与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客体是“劳动者或其蕴涵的劳动力”,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的是“从属性劳动”,而不是民事上的服务行为。人力资源外包的本质是传统雇主职能的分离,即“雇佣”和“使用”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因三方主体的存在而形成“三角关系”。 三角关系在劳动雇佣形态中已非少见,除了本文意义上专门为派遣而雇佣劳动者的劳动派遣机构派遣劳动者之外,还有其它的一些形态,如借调合同。这些三角关系涉及三方主体,在实践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但不是常态,仅是偶尔发生,且是短期的,所以容易明确雇主和分配权利义务,不会过多影响到劳动者利益。某些三角关系的形成,如本文所谓的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其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产生的目的就是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自己并不实际使用劳动力,劳动过程的实现与用工单位关系更为紧密。完全排除用工单位的用人义务似乎不尽合理,自然会发生雇主责任承担的争议。为了更好地理解人力资源外包,需对人力资源外包所形成的三角结构关系的法律属性进行合理性分析: (一)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基于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形成民事合同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议实质上是劳动力租赁协议,即人力资源外包单位通过派遣协议将自己所雇劳动者有偿出租给用工单位使用,获取一定的利润,用工单位通过支付一定租金而获得一定的劳动力使用请求权。 (二)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派遣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 人力资源外包单位雇用劳动者的目的不是为自己使用,而是满足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基于劳动派遣中劳动合同订立有为第三人提供劳动的目的,有人认为人力资源外包中劳动合同是利他合同,对于利他合同的主张又分为非真正意义的利他合同和真正意义的利他合同。前者,用工单位身为受益第三人基本上对派遣劳动者劳务无直接给付请求权。后者,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有独立的、原始的劳务请求权。这种争论在我国并无实际意义,我国现行立法是否有利他合同的规定尚存在疑义。从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看,并非为第三人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仅是派遣机构和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由于劳动合同的存在,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成为用人单位,享有用人单位的完整职能。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派遣劳动者到用工单位为其提供劳动,正是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力支配权的表现。被派遣劳动者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亦是在履行对用人单位的劳动给付义务。所以,劳动合同不直接涉及第三人,不能认定为利他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