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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岗位外包与正规劳务派遣的区别对比
无论是岗位外包还是劳务派遣都是企业的一些常用的用工方式,这些都是企业用来解决企业用工的常用手段。外包岗位与劳动派遣这两种用工是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我们通过对比就能清楚看到岗位外包与正规劳务派遣的区别在哪里了。 :遵循的法律不同。岗位外包是经营方式,是岗位、业务、工作等通过某种方式交由第三方通过承包、承揽等形式完成要求的经营方式。此种方式遵循合同法、民法、经济法等。劳务派遣是用工方式,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关系分离开,劳动关系由第三方建立,而企业只负责管理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用工方式。此种用工方式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第二:覆盖范围不同。岗位外包可以覆盖企事业单位的任何业务(国家规定的机密业务、在许可的范围内也可以外包),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不受任何时间、数量、形式等条件影响(只需满足发包方要求)。 劳务派遣只可在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岗位中使用,并且企业劳务派遣人数不得高于10%。 第三:责任承担不同。岗位外包方不承担外包过程任何针对劳动者的责任,只需要按时支付承包方相应承包费用即可。 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出现需要补偿、赔偿等情形的,企业需要与用人单位(第三方)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工作内容不同。岗位外包中发包方工作主要有制定岗位任务完成目标、考核承包方完成结果等。 劳务派遣中企业需要与第三方机构一起参与到员工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薪酬、社保公积金、员工纠纷……)的各个细节中来,同时还需要负责员工的工作管理。 第五:参与部门不同。岗位外包中发包方会从战略角度考虑将哪些岗位、业务外包出去,与承包方对接的主要是战略部门、或者战略执行部门。承包方参与的是针对改企业的项目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人员是项目部的成员。 劳务派遣中企业主要参与的是人力资源部,以及派遣员工工作的用工部门。派遣方参与的主要是人力资源服务同事,很少会以项目部的架构出现。

劳务承包管理办法
为维护建筑施工市场秩序,规范劳务用工主体和供方,加强本公司对外劳务承包企业的管理,使企业的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劳务承包队伍的确定 依据建委相关规定,劳务作业分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XX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应进行招标。 招标程序: 邀请合格且已在公司备案的劳务队伍报名、发招标文件、开标、劳务分包领导小组评标、定标、签订合同。 不适合招投标条件分包队伍的选择: 由劳务分包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综合分包方报价、实力、管理水平等因素后确定分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总经理、劳务主管、经营主管、负责工程施工分公司经理、负责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由于劳务(专业)分包涉及面广,出现劳务纠纷的风险较大,且一旦出现集体讨薪事件将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因此公司所属所有单位必须依照以上程序选定分包人,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直接指定分包2人。 二、合格分承包企业条件 1、具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业绩、信誉是考察评定劳务公司资格的 重要指标,通过调查劳务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已完工程情况,评定其是否具有良好的业绩、信誉,对于业绩、信誉不好的队伍实行一票否决。 2、劳务公司资质等备案资料必须齐全有效,(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统一格式)、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均需加盖劳务公司公章),外地进京企业须在京设立驻京办事处。劳务公司的资质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以保证劳务承包的合法性。 3、要具备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和过硬的技术力量、管理能力,确认其是否有能力顺利完成承接的劳务任务。 三、劳务合同的签订 1、在劳务承包企业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前,须分别签订《劳务承诺书》、《工程质量、进度保证书》、《安全协议书》、《服从管理承诺书》各一份,“四书”签订后方可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须在劳务公司进场后一个月内签订备案完成。 2、劳务合同的签订 (1)劳务承包工程合同价款力求准确,采用综合单价计算合同总价时须附分包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 (2)对于单位或单项工程可以按分部工程分别签订劳务合同,即单位工程可以划分分部工程或工种后进行劳务发包。一项工程可以与劳务队签订几份劳务合同。 (3) 变更、增加项目,由项目经理、劳务队协商后,报分公司经理确定单价,三方签字生效。 (4)劳务合同中应注明施工队伍所设置的五大员,即: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劳动力管理员。 (5)在施工中需劳务作业队自行租赁周转材料及购买材料的,应与劳务队签订采购或租赁授权委托书。无授权时由发包人租赁或采购。 (6)合同中应注明施工中发生的零工单价,以及遇合同终止、中止、解除时未形成建筑平米的劳务作业工程量的计算方式,计算规则,单价等细则。 (7)合同中应注明现场清理、物品码放、清扫现场及生活区等文明施工费用的承担方; (8)合同中应注明分包方必须保证其按时向工人发放工资,按月向总包方提供有其施工人员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如分包方不能提供或发现分包方未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总包方可不经分包方同意直接向其工人发放工资,并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由此产生的“冒领工资、虚报工日”等情况,责任由分包方自负。 (9)劳务合同签订后须在7日内到地方建委招标办进行备案注册,同时备案的所有材料提交公司经营管理部进行存档(含人员备案及项目备案证书)。各单位留存复印件并按备案情况及时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