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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和中介的区别有什么?人力资源外包不同于传统的劳务中介。其根本区别在于人力资源外包组织必须与人力资源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外包组织与劳务人员是企业和员工的关系,其相互关系调整适用《劳动法》。 它采取了由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根据企、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求,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全新用工方式。其特色是建立起一种新型的劳动关系,即聘用分离“用人不管人,管人不用人”的新型用工机制,这种做法对于求职者和用工单位的好处显而易见。 派遣前,被派遣者首先要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务中介组织主要是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可见,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并非中介关系。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有为被派遣的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购买劳动保险的法定义务。 按《劳动合同法》第60条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因此,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向你收取中介费和管理费是违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