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在中国劳务外包是指企业为更好地开展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把部分业务外包出去,借助于外界 的专业化技能加以整合,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更专注于人力资源核心业务的目的。对我国企业来说,我国企业的外包起步稍晚,但是发展速度同样非常快。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东南沿海地区的许多企业纷纷开展外包,从而增强了企业的灵活性,提高了对市场的反应速度,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人力资源是企业中重要的资源,并且已日益凸显出其在企业价值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劳务外包外包行业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迅速。在经济发达地区,不乏苏州、义乌、顺德等这样的制造基地,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企业,市场劳务外包工的缺口较大,劳务外包外包市场发展前景广阔。对于企业来说,选择何种用工方式,如何降低企业成本,增强核心竞争力是重要课题。不少企业的人力资源部常为人才招聘奔波,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成本高但效果却不理想。 人才的选聘因缺乏人脉资源而困难重重,初级人才的招聘则太浪费时间。随着中国客户对外包服务认知度的提高,外包服务的需求也将大幅增加,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管理者,思想更开放,能够尝试并接纳新的管理模式,这对劳务外包外包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略的推动作用。 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外资企业日益增长的人才服务需求推动着中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积极改变服务模式,实现从提供“单一的人力资源服务”向“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的转变,作为中国一家劳务外包外包服务企业,华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的服务领域开始围绕主体业务向多角度延伸,逐渐涉足管理咨询、调查研究等更多领域。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 多的国家,具备着丰富的人力资源。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人力资源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建设的 资源,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并将朝着专业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本报告详尽描述了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行业运行的环境,重点研究并预测了其下游行业发展以及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需求变化的长期和短期趋势。针对当前行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威胁,提出了我们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行业发展的投资及战略建议。本报告以严谨的内容、翔实的数据、直观的图表帮助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企业准确把握行业发展动向、正确制定企业竞争战略和投资策略。我们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家信息中心、海关总署、中国服务外包行业协会等业内权威专业研究机构以及我中心的实地调研。本报告整合了多家权威机构的数据资源和专家资源,从众多数据中提炼出了精当、真正有价值的情报,并结合了行业所处的环境,从理论到实践、宏观与微观等多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其结论和观点力求达到前瞻性、实用性和可行性的统一。这是我中心经过市场调查和数据采集后,由专家小组历时一年时间精心制作而成。它是业内企业、相关投资公司及政府部门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行业竞争格局、规避经营和投资风险、制定正确竞争和投资战略决策的重要决策依据之一,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在劳务外包模式下,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外包公司要讨论如何处理外包员工退回的条款。当因劳动者严重过错退回、劳动者无严重过错情形下的退回,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外包公司怎么对员工做退回处理。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在劳务外包模式下,不存在退回某个员工的问题,外包公司只需要对业务结果负责,至于由谁去完成该结果,不应该由用工单位决定。然而,在劳务派遣转外包的过程中,一方面,基于双方业务模式实际需要,劳务外包合同中常常存在在一定条件下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外包员工的条款;另一方面,如果出现外包员工因大量被退回而产生群体性事件,他们往往会将用工单位视为他们的实际雇主(即使这样的主张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这使得用工单位和外包公司谈判退回条款时,一方面,需要考虑通过协议约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需要考虑外包公司将来处理员工的难度,并辅导外包公司做相应的配套处理。具体而言: (1)因劳动者严重过错退回 用工单位需要在劳务外包合同中和外包公司约定,哪些情形将被用工单位视为严重过错,因而要将员工退回(可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中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且劳务派遣外包公司需要在和员工的劳动合同中做同样的约定,必要时,还需将这些约定通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做成外包公司的规章制度,以保证将来员工被退回时,外包公司有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依据。 (2)劳动者无严重过错情形下的退回 针对一些劳动者没有严重过错,但是出于种种原因无法继续使用劳动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外包公司需要谈判在如下三种情况下,是否可对员工做退回处理,以及外包公司是否应及时提供顶岗替换的员工: 员工患病或休其他法定假期时退回。如上所述,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外包公司就员工患病或休其他法定假期期间的人力成本负担问题有很大的谈判空间。用工单位和外包公司同时应就员工休病假和其他法定假期期间,用工单位是否可以直接对不能履行职务员工予以退回,如退回,该员工的成本怎样负担做出协议安排; 因劳务派遣外包员工不胜任工作退回。劳动法上,当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时,单位需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者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工单位拟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退回劳动者,需要事先和外包公司明确考核员工服务质量的标准,相应地,外包公司需要求外包员工签收考核服务质量的标准。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原因退回。此种情况主要涉及两种情形: ,劳务外包合同的解除。外包合同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不同于劳务派遣合同,承揽合同得随时解除。在此情况下,外包合同中设定的合理的条款应该是:如果用工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则需负担提前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成本。如果劳动者专门为该外包项目所招募,在劳务外包合同解除的情况下,劳务外包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外包员工的劳动合同,法律风险较小。 第二,如果劳务外包合同不解除,但仅仅退回某些项目或岗位的员工。此时,用工单位需和外包公司明确约定,能够构成项目、岗位取消的情况有哪些(比如说企业迁址、公司并购、生产萎缩等等)。如果外包公司雇用员工是基于用工单位的岗位或项目需求,在用工单位没有岗位或项目需求的情况下,外包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风险也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