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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中,一些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认为,公司是向劳动者提供服务的,因此有权利从中提取一定数额的钱,作为自己的劳动所得这样不是合情合理的事吗。 但是,事实却并非如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60条也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所以,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是没有权利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劳务公司是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费用,因为人才派遣公司不同中介,它们是有区别的。劳动派遣与劳务中介区别如下: 1、盈利方式不同: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的盈利方式是向用工企业收取管理费作为盈利方式,而劳务中介的盈利方式是通过向用工企业和求职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向双方或单方都收取一定的劳动中介费用。 2、适用的法律不同:在人力资源外包用工的过程中,劳务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适应的是劳动合同法。而劳动中介主要是通过向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务信息服务并收取一定的劳务中介费用,劳动者与劳务中介不用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中介适用的是《合同法》。 小编提醒大家,劳务公司是不能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各位刚刚出来工作的小伙伴们就要小心了。如果在求职过程碰到一些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是要收费的,这些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是不可以相信的。如果面对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不法的利益侵犯行为,我们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抵抗。

一、减税 减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给予减征一部分的措施。国家在税收法规中规定减征,是为了给予某些纳税人以鼓励和支持。税收减征都是按税法规定进行的。 二、免税 免税是对纳税人按税法规定应纳的税额不予征收,也是鼓励某些纳税人或某些特定行为的一种措施。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税与免征额不同,所谓免征额是指从征税对象中扣除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征税对象小于免征额时,不征税;超过免征额时,只就超过部分征税。免征额不属于税收优惠,它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不对谁形成优惠,是构成税收制度的一个要素。 免税与起征点也不同,起征点是对征税对象应当征税的数量界限。征税对象达不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并超过起征点,按全部数额征税。例如,我国现行营业税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200元至800元;按照次征收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情况确定本地区的起征点。不超过起征点的不课税,超过起征点的,就营业额的全额课征,不会从全额中扣除起征点。起征点看起来似乎是一种税收优惠,但实际上,是为了照顾应税收入较少的纳税人,其目的是为了使税收政策符合合理负担的原则,起征点也是税收制度的组成部分。 三、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对出口企业已出口商品原来所承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出口。纳税人出口适用税率为零的货物,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凭证,可以按月向税务机关办理该项货物的退税。 四、先征后退 先征后退是先依据税法,将纳税人应缴的税款征收上来,再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或部分返还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