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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人力资源外包用工的过程中,是谁试用期派遣工? 其实法律上并没有对劳动派遣是否可以设定试用期做直接规定,根据相关法定条文,我们可以推定法律是允许用人单位对派遣工设定试用期的。但是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派遣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退回派遣单位,所以也就是说用工企业可以根据人力资源外包合同为派遣员工试用期。这样其实也是对的,我觉得人才派遣公司是没有发要设定试用期的,大家想想派遣公司把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只要企业 不把退回来,派遣公司就有管理费,那么就这样进行下去就可以了,直到整个项目完成。 二、人力资源外包合同的试用期是多久? 一般员工试用期的签订是根据劳动合同法来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应该与派遣员工签订两年的固定人力资源外包合同劳动合同,也就是满足了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三年之内的这一条,所以人力资源外包的试用期应该是两个月。 三、人力资源外包试用期间辞退与辞职。 如果派遣工在人力资源外包合同试用期内,不能达到用工企业的要求,被企业退回派遣公司后辞退的,派遣公司应该结清派遣员工试用期内的工资的。如果派遣员工试用期内辞职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派遣公司,三天后办理辞职后派遣公司应该结清派遣员工的所有工资。

人力资源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作为两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形式,一方面为企业用工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外包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责任主体的司法认定就会成为该类案件的难点问题。 本文在深入分析人力资源外包与人力资源外包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得出区分人力资源外包和人力资源外包的关键点,从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归属出发,来确定劳动者侵权的责任主体。 1、适用的法律不同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合同法。 2、劳务承包单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动者完成的工作都是企业的业务或职能活动。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 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承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进行劳动。 4、结算费用的方式不同人力资源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人力资源外包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 5、违法的后果不同劳务发包单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人力资源外包适用合同法,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人力资源外包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