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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企业招聘,大多分为三种形式,一是校园招聘应届毕业生,二是社会招聘合同制员工,三是委托第三方招聘派遣制员工或者是采取人力资源外包,而在这三种方式当中,人力资源外包已经成为一种对于企业来说很重要、很常见的用工方式,而且不单单是私企喜欢使用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方式,即使是国有企业,在用工的时候也大多采取人力资源外包的形式,这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首先,对于企业来说,采取人力资源外包的形式来用工,可以省去很多人力资源成本。一般来说,对于各个企业的正式职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聘用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这需要付出很多的人力成本,同时,在工作中产生的劳务纠纷、企业不景气时候的裁员纠纷等等,只要是正式职工,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都需要按照法律走程序,耗费的人力、财力成本过高,而采取人力资源外包的形式,用人单位本身和被聘用人员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更多的是一种购买服务的行为,这样就避免了很多劳资问题,为企业的运行减低成本。 其次,人力资源外包的形式更加有利于企业发展,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企业的生产基本上都是依赖于市场的变化,在市场形式好的时候,企业会根据生产需要扩大生产,这个时候就需要招聘相关人员来满足生产需要,而在市场形势下行之时,为了保证企业的生存,这个时候就需要转变企业的经营方向,或者是裁员或者是重新招聘其他方面技能的人才,无论是如何选择, 终不可避免地要给一部分人员进行失业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企业的发展产生一两次变化,那么,仅仅是失业补偿就能够让一家效益还不错的企业破产,这样,还有哪个企业主会用心去搞经营生产。 总的来说,劳务工外包虽然对于企业是有利有益的,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劳动者的积极性,特别是在企业管理中,同工不同酬情形更为严重,甚至于出现了“干活不挣钱、挣钱不干活”的现象,而且往往是干活的出了事情, 终却还要到处扯皮,也不一定能够得到圆满的解决。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了东莞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方式,这一用工方式打破了传统意义的劳动关系主体。企业采取人力资源外包方式,不仅可以节约企业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还可以转移企业用人风险,减少人事和劳动纠纷。那么如何更好地利用人力资源外包减少企业劳务纠纷呢 企业管理派遣员工,想要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 一是加强对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有许多企业对此认识不足,带来了诸多的法律纠纷。企业要着重检查派遣服务机构是否与派遣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法律主体、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期限,以及劳动合同的续签等都是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知道,劳动合同的法律主体不明确,那么企业很有可能会成为与派遣员工事实劳动关系的主体,这样不仅不能转移风险,还有可能带来一系列的劳动争议和纠纷。 二是加强对派遣服务内容的管理。企业在使用人力资源外包时,要向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企业在支付这些费用后,要及时督促派遣服务机构为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按约定支付工资。 三是加强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的工资信息、员工信息、商业信息如果是涉及保密的,应该在企业与派遣机构、企业与派遣员工、派遣机构和派遣员工之间进行约定,既可以在服务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就此签订独立的保密协议。 东莞人力资源外包提示如何确定人力资源外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就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用工单位是指接受以人力资源外包形式用工的单位。在人力资源外包中,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不仅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还要和用工单位订立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如果用工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与劳动争议有关系。 因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