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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于国内也存在了一定的时间,很多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的感受非常明显,故而不少企业都长期使用劳动派遣用工,对于求职者来说,也带来了不少好处。那么,从求职者的角度来看,人力资源外包用工能带来哪些优势呢? 一、短时间内找到理想的工作 对于求职者来说,他们找到的理想工作需要一个较长的寻找时间,两三个月也不一定可以找到理想的工作。但是,这对于哪些因为某些方面的问题需要在短时间内找到工作的人来说无疑是不可能接受这么长的寻找时间。但是使用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在选择短时间的同时,还能够为求职者提供有多方面的工作机会,更加容易找到理想的工作。 二、降低了求职人员的求职成本 各位通常是怎么找工作的呢?一般来说如果想找一份工作就要先向企业投递简历,投递完简历之后还需要慢慢等待企业的HR进行筛选通知面试。这无疑是在时间上增加了成本,对于一些在外租房子远离家乡的人来说这一点会明显的体现出来。但是接受有前景的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则可以比一般的应聘者降低求职的成本,同时还不需要慢慢去等待企业的答复更不需要像大海捞针一般漫无目的的去投递许多的简历。因为人力资源外包公司与很多用工企业都有合作,总有一份工作是适合你的。 三、有规模有的组织培训。 企业自己招聘工作繁琐,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而接受人力资源外包的企业就可以将零散的人员进行组织性大规模的集合然后进行统一的培训,这不仅对自身有一个学习的机会对企业来说也是可以降低不少的成本,对比自由应聘者更能够给企业带来好的工作效率。 其实在无论是企业招聘或是求职者找工作,很多人员都是通过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进行派遣人才的,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各位求职者,如果你在找工作的期间如果有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向你收取介绍费、资料费什么的,请大家不要相信,防止被骗,总之找工作需要交钱的就要小心。

许多劳动者分不清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并且容易发生两种错误认识。这两种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那么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劳务合同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人力资源外包合同的效力体现在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任何一方不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对方当事人可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和提起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履行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 (4)对合同关系的第三方亦有拘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坏已经存在的劳务合同,不得引诱或强制劳务合同的当事人违约,否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协议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主体的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 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法规范调整。 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工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 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