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劳务派遣找科达
十年劳务派遣经验,一对一的个性化人力资源派遣服务机构
提供专业化、一站式制作业一线工人人力资源服务,高效优质,服务靠谱

科达提供专业劳务派遣协议方案、代办录用、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定、员工档案管理、代缴社会保险、员工薪资发放、专业人员后勤管理、不符合岗位要求员工及时更换、退工手续办理、代理劳务纠纷、定期企业回访及后期跟踪管理。

优点: 1、“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人力资源外包制的一个显著特征。现有三种用工现象:一是养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用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人力资源外包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人力资源外包机构签订一份人力资源外包协议,然后由人力资源外包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需负责对员工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 2、“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的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保险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有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 好处: 1、能降低各企业的用人成本及支出,减少人员储备,降低固定人工成本。 2、可做到“你用人,我管人”的管理机制,降低人力资源管理和制度成本,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使企业的人事管理更为便捷专业。 3、减少企业与劳工之间的各种工伤劳资纠纷,以及可以避免周旋与日益复杂的政府规定和要求,节省管理成本。 4、企业可根据定单或季节的需要,灵活调整工人数量和工种。

1.劳动者隐瞒经历将被解雇 《劳动合同法》在法律上确立了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为详细了解求职者的“底细”提供了法律支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如实告知与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相关的情况,如学历、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尽管法律没有对告知内容作出具体规定,但这些内容跟能否胜任岗位密切相关。劳动者如果不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权进行惩罚性解雇。 此外,劳动者有忠诚于用人单位的义务,在与一家劳动单位保持工作关系的同时,又与另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不听单位劝告的,解雇时无法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如给原单位造成损失,还要赔偿。 2.签订合同有一个月宽限期 按照现行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从录用劳动者之日起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逾期将被处以每人200元的罚款。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形成后,用人单位有一个月的宽限期,一个月后仍不签订劳动合同才要付给双倍工资。这就保证用人单位有充裕时间做好相关人力资源工作。 3.服务期内员工不能跳槽 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与职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服务期内,员工不得跳槽。 《劳动合同法》对其他服务期未作具体规定,比如用人单位给 主管、高技能人才提供特殊待遇,如买房、买车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只要不显失公平就行。 4.辞退员工以“金”代通知 “代通知金”制度即企业辞退非过失性员工的,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用提前30天通知,而直接用一个月工资代替。这给了企业一种选择权,令企业用人制度更加灵活方便,而又不损害劳动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