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存在问题:
三方权责不清晰。 劳务派遣公司与要派遣方之间签订的是派遣服务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力派遣契约关系,即劳务派遣机构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派遣机构受要派单位委托提供劳动管理服务,要派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和承诺给受派员工提供劳动条件的协议;派遣方与派遣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即派遣员工与派遣机构签订的用工合同,建立的是指挥与劳务提供关系,即派遣员工与要派单位签订的关于劳动过程中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以上三种合同,派遣服务合同属于民事劳务合同,并不确立劳动关系,只是确定另两种关系的纽带。其中,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用工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派遣服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 劳务派遣机构缺乏科学准入门槛。 同工不同酬劳务派遣的社会风险很大,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序和效果至关重要,因此,应当对派遣机构的资格实行严格管理。其一,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条件。包括:有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能达到一定等级的从业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不低于法定数额的风险担保金;注册资金不低于法定金额。对于劳务派遣公司专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和资格认证,以及风险担保金的数额标准、财务管理等应当建立专项制度,并由国家作出专门规定。其二,应当明确劳务派遣公司实行许可审批制度。只有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方可营业。 派遣员工权益保护问题。 因为在“两种契约、三方当事人”的运作框架下,劳动者往往成为弱者或信息不对称的受损者。这就不排除在劳动力市场明显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有可能采取“共谋行为”,联手对劳动者造成伤害,如出现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加班、工伤、保险费用没有保障和工作不稳定等问题。

劳务派遣工会不会被辞退?
现在有很多企业会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在企业上班的派遣工不在少数,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不少公司打算辞退劳务派遣工,这样就会让很多派遣工们比较担心,下面就让金柚网来给我们详细的介绍企业上班的派遣工会不会被辞退? 雇主无权解雇雇员,只有雇主才能即派遣公司与雇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希望解除合同,则应将派遣工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并由派遣公司承担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 雇佣公司可以将劳动者返回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况是,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雇佣公司的规章制度,严重失业的私人欺诈给雇佣公司带来严重损害,劳务派遣公司和其他雇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雇佣公司的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或者雇佣公司拒绝纠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欺诈威胁或者乘客的危险,制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因为生病或者不是劳动合同,因此,规定的医疗期到期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职工和调度公司不能调整的职工不能调整工作。 关于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况下,没有不能要求经济补偿和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按一年计算,不到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解除合同一个月前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必须给予一个月工资的代理通知金如果不符合《新劳动合同法》的条件,经济补偿金必须加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