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工受伤谁担责
市民刘先生致电党报热线:两年前,我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便被安排到一家大型电器公司的检修部门工作。几天前,我在维修器械的时候,被故障的机器砸到了脚,造成左脚脚趾粉碎性骨折。如果要赔偿应该去找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像刘先生这种情况,虽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单位也存在一定责任,要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刘先生因伤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同时,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像刘先生这种情况,一直拿着正式员工一半的工资却干着同样的活儿,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刘先生伤愈复职后,有权依照新《劳动合同法》向单位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

企业常见的几种用工形式有哪些?
在不同企业当中,针对不同的工种,可能涉及到的用工形式都是不同的。换言之,同一家企业可能存在多种不同的用工形式。那么企业可以选择哪些用工形式呢? 1、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用人企业的要求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将劳动者派遣至用工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是基于劳动合同而形成的雇佣关系。 2、劳务外包。劳务外包是指企业与外包主体(可以是个人)签订承包协议,将一部分工作外包给承包主体完成,企业不参与实际工作的管理,承包员工其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时间安排由劳务承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企业主要负责接收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费用的用工形式。 3、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用工中一种,非全日制用工指的就是被雇佣员工按小时计酬,每天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一种用工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