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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务派遣合同是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即劳动者派给其他单位,也就是实际用工单位的一种用工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后,当然也有解除的时候。那么,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一、如何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同样适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关系解除情形。 此条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要注意什么 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

东莞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工资怎么算?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力资源外包,很多临时工都会与人力资源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签订合同,以人力资源外包的方式上班。人力资源外包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关系,因此在工资福利上面与我们通常了解的劳动者的工资福利是有所区别的。所以接下来由东莞科达的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东莞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工资怎么算? 人力资源外包员工的工资构成虽然与一般员工一样,但发放工资的对象有两个。一个是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支付的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另一个是用工单位,支付的是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待遇。所以人力资源外包和正式工的工资还是有些区别的。 人力资源外包有着同工同酬的原则,人力资源外包应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人力资源外包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人力资源外包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人力资源外包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人力资源外包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人力资源外包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人力资源外包人员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