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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基于什么考虑的?
在国内,每年都有很多企业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的用工方式,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自然有他们的理由。那么企业选择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基于什么考虑的? 一、从企业架构的角度来考虑。 一般企业都会设置一个人力资源部门来负责公司所有员工的的人事方面,它的工作范围不只是只有招聘员工而已,人力资源部门还有其它的工作,比如:薪酬福利、员工社保办理、各项险种报销、员工劳动纠纷处理等等。所以虽然企业有HR来负责招聘员工,但是当企业需要人员数量大,或比较急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招聘外包的方式来完成。 二、从招聘费用的角度来考虑。 据了解用工企业 常用的两种招聘员工的方式分别是在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然后等求职投简历,还有一种就是去人才市场租一个摊位招聘员工。 先说招聘网站,常见的网站包括58、智联、赶集等这些平台,现在是需要开通会员就可以发布招聘信息的。一个平台开通一年就要几千块,这还没有加上人工成本。 而人才市场招聘,现在招聘一个摊位,一般600元左右,工作人员往来的交通费用,用人单位为招聘而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但现在去人才市场的应聘的人很少,招聘效果不理想。 三、从企业用工需求的角度考虑。 有些企业他们中有季节性用工的,比如:一些生产制造型企业,到下半年就是用工旺季,对于员工的数量需求很大,并且非常急,如果只是靠企业的HR相信是很难在短期间内招聘到大量员工的,而通过招聘外包就能解决。 人力资源公司在用工人数、工作周期及人才筛选等方面均具有极强灵活性,能够满足企业对劳动力的各类弹性需求。

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为什么不能超过10%
随着人力资源外包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外包的各种法规也相继而出,其中就有一条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比例的问题。《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人力资源外包用工的数量,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这里的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的人数之和。计算人力资源外包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那么,企业人力资源外包用工为什么不能超过10%? 不超过10%是什么意思 10%主要是说在辅助性的岗位上不得超过10%,之前新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就是说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人力资源外包,但是并没有一个数量的限定,现在已经非常明确了,说在辅助性的岗位上这个数量也不能超过10%。因为我们也在采访当中发现以前许多单位它这个人力资源外包的员工达到用工数量的60%或者是70%,这显然是不允许的,不过这个数量也有例外,比如说像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联合国系统组织代表机构、外国新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外国金融机构常驻代表机构等这些他们使用人力资源外包的话,是不受10%限制的。 人力资源外包用工超过10%的影响 人力资源外包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根据我国《人力资源外包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力资源外包用工超过10%具体有以下影响,停止招收人力资源外包用工,及时调整用工方案,等比例降至10%以下之后,再招收。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人力资源外包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用工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罚款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超比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计算。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有很多城市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本单位用工总量10%的用工单位,应当将超比例调整用工方案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