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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力资源外包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外包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人力资源外包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市民刘先生致电党报热线:两年前,我与一家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随后便被安排到一家大型电器公司的检修部门工作。几天前,我在维修器械的时候,被故障的机器砸到了脚,造成左脚脚趾粉碎性骨折。如果要赔偿应该去找人力资源外包公司,还是用工单位? 党报热线回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人力资源外包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像刘先生这种情况,虽然与人力资源外包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实际用工单位也存在一定责任,要与派遣公司共同承担刘先生因伤住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同时,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像刘先生这种情况,一直拿着正式员工一半的工资却干着同样的活儿,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刘先生伤愈复职后,有权依照新《劳动合同法》向单位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