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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自身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决策,不要被大环境所影响。其实现实生活中一个企业在进行决策是往往会受到外界是很容易受到大环境的影响,就常见的就是“跟风”现象。 2、明确自己的劳动人事外包的项目。企业在进行“劳动人事外包”时,必须对这个合作过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特别是关于企业的核心职能这方面, 由企业本身掌握。如果只是企业的非核心项目,可以适当通过劳动人事外包进行分配,这样也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繁琐的工作,让企业更加专注自身的发展战略。 3、因为企业运用的是劳动人事外包战略,所以在劳动关系上,企业与劳动力并没有直接关系,可是中外企提醒大家,对于员工的归属感企业一定要加以重视。虽然企业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达到获得劳动成果,但是如果想要员工的更好的为企业服务,那么员工的归属感就十分重要,特别是对于职业方面的发展。 4、企业在进行劳动人事外包服务选择的时候也要注意合作伙伴的选择,目前我国从事劳动人事外包的单位质量参差不齐,所以企业在这方面一定要慎重选择, 选择那些对企业发展有利的单位合作,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5、其实真正衡量劳动人事外包对企业的利与弊,是需要一定时间的。由于劳动人事外包的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同时也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收益,企业经过利益权衡,实现企业的利润 大化原则。 6、在劳动人事外包方面,企业必须要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利益。近年来,我国对“劳动人事外包”的立法逐渐增多,所涉及的方面也日渐全面,但是由于“劳动人事外包”在我国发展时间比较短,而且也是一种新型的时代产物,所以有些方面还需要日后完善。中外企提醒大家,在进行劳动人事外包合作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法律因素,如果发现自己的利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那么 仔细考虑只有再决定。

新劳动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使用派遣制员工,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和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应当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关于“同工”、“同酬”的界定 在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同工”只限于“同类岗位”;对于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的,应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来确定。“同酬”中的“酬”,除劳动报酬外,还应当包括劳动福利,但不宜包括基本社会保险待遇。应该注意的是,同工同酬适用的前提是劳动者在确定的岗位上,创造的效益、价值和贡献度一样。 2、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知情权 由于劳动合同与派遣协议不是同时签订,且一般情形是劳动合同签订在先,劳务派遣协议签订在后,劳动合同往往难以符合同工同酬的规定。这就有必要强化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知情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时用工单位应当向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派遣单位应当向派遣工)提供用工单位派遣工所在同类岗位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和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报酬水平的信息。 3、合理分配同工同酬的举证责任 由于派遣工和用工单位在信息掌握方面的严重不对称,对劳务派遣同工不同酬的举证责任分配,应当作出减轻派遣工举证责任、加重用工单位举证责任的安排。 4、改由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 在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派遣工人支付的情形下,难以比较派遣工人和用工单位自身雇用的雇员的工资水平,亦难以避免派遣工人不能及时得到工资或者派遣单位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工人工资的情形。人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可以约定派遣工人的工资由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工人支付,以进一步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而且,让用工单位直接向派遣工人支付工资的好处,还在于可以连带解决加班报酬的问题。


